根据《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期限如下:
一、2月、3月、6月、8月、9月、11月、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每月15日。
二、1月15日为星期日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。
三、4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。
四、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。
五、7月15日为星期六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。
六、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。
COPYRIGHT © www.yinqiao163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临沂会计培训学校-临沂银桥电脑学校 版权所有
临沂银桥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:0539-8101033
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开阳路交汇西100米(华润万象汇南门对过)
鲁ICP备13029389号